“乖,爸妈先帮你把红包存起来,等你长大了再给你用。”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都把压岁钱交给爸妈保管。今年15岁的欢欢(化名),从小就将压岁钱交给母亲张玲(化名)保管,到今年春节,已经存了5万多元,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妈妈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将5万多元“充公”,凑房子的首付款了。事后,当得知妈妈花光了她的压岁钱,欢欢很不高兴,和妈妈发生争吵,母女“冷战”了好几天。尽管妈妈罗列了多个“挪用”压岁钱的理由,但是欢欢始终认为妈妈的这种行为不对,坚持要妈妈道歉。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妈妈给女儿欢欢口头道歉,一场“家庭风波”才平息下来。
春节刚过,很多孩子领到厚厚一叠压岁钱。孩子的压岁钱到底该怎么处理,一直让家长纠结。由新航道家庭教育研究院与北京师范大学财经素养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孩子的压岁钱调查报告(2017)》显示,九成父母不会完全放手让孩子自己管理压岁钱。父母参与管理的方式有“完全由父母保管”和“父母与孩子共同管理”两种,只有7.52%的父母会交由孩子自己管理。
今年15岁的欢欢,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一所中学上初三,是家中的独生女,其父母在西昌某单位上班。从两三年前开始,家里就有改善住房的计划。“以前经济条件不好,就买了一个两室的小房子,还是有点挤,于是一直就计划换一个大点的房子。”张玲说。这场争执,因此而起。
母亲 首付款不够 “挪用”压岁钱 张玲介绍,这两三年来,她和丈夫在西昌看过多个楼盘,但是一直在观望中。去年,她实在按捺不住了,计划在今年春节后买房。经过一段时间的看房,张玲和丈夫看中了西昌海河附近的一套商品房,不过这套房子总价在一百万元左右,首付要三四十万元,“主要是为了改善家里的住房。” 张玲说,虽然这些年有些积蓄,但是作为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家里一次性拿出三四十万元还是比较困难,“平时家里和女儿读书的花销也不小。”张玲介绍,为了买下这套房子,她和丈夫凑了三十多万元,因为首付凑不够,想到女儿还有几万压岁钱,于是打算取出来凑首付。 今年3月初,张玲付了首付,按揭购下了这套住房,其中有5万元多元,是女儿欢欢的压岁钱。“这些压岁钱从小(女儿)就给她存了,已经有差不多10年了,每年春节、生日等收到的红包,都定期给她存在一张银行卡里。”不过,张玲取压岁钱时并没有告诉女儿。 女儿 未经自己允许 要求妈妈道歉 事后,张玲将此事告诉了女儿欢欢。原本以为家里买了房子,女儿会高兴,没想到女儿很不高兴。欢欢说,妈妈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就把压岁钱取来用了,这种行为不对。因为此事,母女二人说着就争吵起来,女儿坚持要让母亲道歉。 母亲坚持认为,孩子收到压岁钱,是通过家长之间的财产交换而来的,不能视为孩子自己的财产,可由家长支配。再说,买了房将来还不是给女儿,“我都是为了你好,你怎么就不理解呢?”然而,欢欢并不认同母亲的观点,“未经我的同意取了压岁钱,妈妈这种行为就是不对。” 欢欢说,逢年过节,只要得到压岁钱,就会听话地将钱上缴,“此前,妈妈也多次说过,这些存的钱是我的,承诺等到上大学、创业、成家的时候,才拿出来用。”欢欢认为,妈妈的行为是一种不守承诺的表现。“虽然买房也是为我好,但是至少得提前征求我的意见。”欢欢说。母女僵持不下,相互“冷战”了好几天。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妈妈给女儿欢欢正式道歉,女儿也原谅了妈妈,一场“家庭风波”才平息下来。
压岁钱 一堂法律课 压岁钱,真的只是所谓的“人情”吗?压岁钱的处置,是否有法可循?听听律师怎么说。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长辈赠予晚辈的钱,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即使是父母赠送给自己孩子的钱,只要赠出去了,就是孩子的。《民法总则》第十九条、三十四条都有相关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代为管理孩子的压岁钱,有权确认孩子在使用压岁钱时是否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不能擅自使用、处置孩子的压岁钱。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表示,一般来讲,不带有任何目的的亲戚朋友给孩子或长辈给晚辈压岁钱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一种赠与,赠与人是给压岁钱的亲戚朋友或长辈,受赠人是纯获利的孩子。同时,《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压岁钱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便成立。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孩子虽小,但仍是独立民事主体。所以父母是无权没收的,也无权任意支配。相反,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父母私自使用孩子压岁钱或予以没收,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压岁钱 一堂教育课 压岁钱涉及哪些教育问题?我们该怎样借压岁钱这个契机,培养孩子正确的财富观? 关乎逆反心理 绵阳师范学院社会学老师蒋洪表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过年给孩子压岁钱的习俗,因为它代表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美好祝福。“一些家长告诉孩子,压岁钱是人情往来的产物,本来就不属于你,然后粗暴‘没收’压岁钱,这很不可取。”他认为,现在孩子比起父辈,对压岁钱的支配愿望要更强烈,这也是好事。张玲作为孩子母亲,未经孩子同意就拿来买房做首付,这样的做法不对,应该事先征得孩子的同意,况且张玲的女儿已经15岁,正是有逆反心理青春期,很容易引起孩子的不满。 关乎亲子信任 “压岁钱的额度大,如果父母处理不好,反而变成了坏事。”西昌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学教授黄远春介绍,作为父母,擅自处理孩子的压岁钱,这也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对其情商、人格方面都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宁可告诉孩子事实,也不要欺骗他。不恰当的处理方式会让孩子情绪压抑,时间久了就会形成心结。” 黄远春认为,父母与子女要以人格的独立和平等为前提,在处理压岁钱方面也应该事先征求和尊重孩子的意见。当下,很多父母处理孩子的压岁钱,并未经过孩子的同意,“上述这位母亲的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是这样的方式不妥。” 关乎财商教育 “家长要重点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引导孩子有计划地管理和使用压岁钱。”黄远春认为,作为父母也要让孩子明白:“压岁钱是你的”,但在长大之前,需要由父母保管,同时共同管理。同时,也要让孩子学会独立思考、合理支配他自己的压岁钱。他建议,家庭完全可以把压岁钱使用作为一项专门针对孩子的理财教育内容,比如孩子小时候,父母可以保管大部分压岁钱,每年也可以拿出几百、千元,引导孩子试着自己管理和支配,如购买书籍、做公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