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volleyball)运动源于美国。1895年,美国马萨珠塞州(旧称玛省)霍利约克市,一位叫威廉斯·盖·摩尔根的体育工作人员发明的。当时,网球、篮球很盛行。摩根先生认为篮球运动太激烈,而网球运动量又太小,他想寻求一种运动量适中,又富于趣味性,男女老少都能参加的室内娱乐性项目,就想把当时已广为流行的网球搬到室内,在篮球场上用手来打。这种游戏开始时,他将网球网挂在篮球场上,用篮球隔网像打网球一样打来打去进行游戏。但室内篮球场面积较小,网球容易出界,于是他作了某些改进:一是把网球允许球落地后再回击的规则改为不许落地;二是把网球的体积扩大;三,篮球太大、太重,不能按预想的方式进行游戏,便改试用篮球胆。而篮球胆又太轻,在空中飘忽不定。玩起来不方便,难于控制。但因经过试用效果很好,就决定采用这种球。现在国际标准用球虽历经百年,进行了千百次的改进,但球的规格和第一代的球几乎差不多。
第一个排球规则是美国人卡麦隆(J.Y.Cameron)先生通过斯波尔丁体育出版社出版的。当时它规定采用“轮转制”、“每局15分”,1918年又作出了上场人数为6人的规定。从此,欧美开始流行6人排球。
斯普林菲尔德学院是排球的发源队,该院的青年会是最早传播排球运动的组织。基督教青年会的干事、传教士、春田学院毕业的学生,以及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军队,都成为排球运动的初期传播者。排球1900年第一次传入加拿大。同年传入亚洲的印度。1919——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通过美国军队将排球带到欧洲。至于排球是于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到中国的,已无法考证。但现有的历史资料证明,早在1905年在中国的南方广州、香港等地就已开展了排球活动。在排球运动传入我国的初期,除一些教会学校开展并传播外,基督教青年会在推广和传播这个项目上,也引起了相当的作用。
排球运动,1900年传入亚洲,在开展的初期上场人数不是6人而是16人。据菲律宾排球介绍人、美籍F·S勃朗先生说:“当时美国有体育馆,较适合于6人排排球。亚洲人多,又多在室外进行,要考虑多数人能参加排球运动。”因此F·S勃朗先生和F·H勃朗先生向菲律宾和日本介绍的都是16人制排球。故在1913年的第一届远东运动会上采用16人制。1919年第四届远东运动会上演变为12人制,1927年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上演变为9人制,1950年7月,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举办的全国体育工作者暑期学习会上,首次介绍了6人制排球规则与比赛方法,1951年正式采用6人制。从此,6人制排球在全国逐步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