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务中心区
是一个城市国家,原意为狮城。据马来史籍记载,公元1150年左右,苏门答腊的室利佛逝王国王子(般加木)那乘船到达此岛,看见一头黑兽,当地人告知为狮子,遂有“狮城”之称。新加坡“Singapura”是梵语“狮城”之谐音,由于当地居民受古代印度文化影响较深,喜欢用梵语作为地名。而狮子具有勇猛、雄健的特征,故以此作为地名是很自然的事。过去华侨多称其为“息辣”,即马来语Selat“海峡”的意思,也有因其小而将之称为星洲、星岛的。[1]
过去,新加坡一直用“新嘉坡”作为其独立初期的通用中文国名。由于受到当地华侨所带来的语言(包括粤、客、潮、琼、闽语等)习惯影响,也在后期出现许多衍生的国名称谓,例如“石叻”、“叻埠”,甚至“实叻埠”等,而外界也普遍以“狮城”、“花园城市”、“星国”,来描述新加坡。
国旗
新加坡国旗又称星月旗,于1965年8月9日正式成为新加坡共和国的国旗。1959年,当时新加坡在大英帝国统治下组成自治政府,星月旗随后成为了自治政府的官方旗帜,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它被选为国旗。新加坡国旗由红、白两个平行相等的长方形组成,长与宽之比为3∶2,左上角有一弯白色新月以及五颗白色小五角星。红色代表了平等与友谊,白色象征着纯洁与美德。新月表示新加坡是一个新建立的国家,而五颗五角星代表了国家的五大理想:民主、和平、进步、公正、平等。
新加坡国徽
新加坡国徽是以国旗图案为基础设计的,中心是红色盾徽,一轮上弯的新月托着排列成圆环的白色五角星,它的含义与国旗相同。盾徽两侧各有一只猛兽,左侧金色的鱼尾狮代表“狮城”新加坡,右侧带有黑色条纹的金虎表示马来亚,反映了新加坡原来与之的联系。国徽基部是金色的棕榈枝和一条用马来文写着Majulah Singapura“前进吧,新加坡”的蓝色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