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震波一般的都为两种,一种为能够使地壳上下颠簸的称之为圆周横向激波的震源波,一种则为能够使地壳左右摇摆的纵向的,也称单向线体外辐射导致地裂等现象发生的摆波。
一般的凡是能够带来较大级别震动的地震都会有连续不断的余震发生,其特点是,余震的级别都小于初震并越来越低,间隔的事件越来越长。
而地内某处的爆发活动地点称之为震源,即有较浅处的震源,也有较深处的震源。
根据一般地震的表现,地震只是一种表面现象,震源的活动则为主因,没有震源的爆发则不会使地震发生,所以,我们研究地震活动,就需追本溯源,应该首先研究震源是什么,又是什么可导致他的爆发,一般他们能够产生或存在于什么地点,等等,相反这才是研究地震的主要方向,只在研究它的表象则始终也无法对地震有所真正的了解。
根据地质等,大地的主要结构为岩石体,表层土壤只是其很少的部分,而震源有许多都来自地深处的岩石结构,或越过地下熔岩流层的更深地幔层。
现在流行的一种看法是:由于板块活动导致岩石发生碰撞挤压,发生了断裂崩塌等活动后使地震发生的,还有的认为是火山活动造成的。
其实这应该都不是主因,既有极少一部分来自该种活动的地震,因为从地震波的发生上来看,这种地震不会产生两种震波,并这么的有规律。
首先根据研究表明:地壳上没有所谓的板块运动发生,这是因为所谓的板块运动缺乏一个最主要的基础,既能够促使地壳产生运动的那种巨大的水平运动力,地下熔岩流的消融作用对于地裂处事实上始终也不为整体裂隙全部有距离存在的,只是极少地点上直达内部熔岩流层的空隙,两个板块无论地裂的距离多大,如果绝大部分为互相接触能状态时,既无法发生板块运动,更不可能发生所谓的板块俯冲现象,所以这种认识只是理论上的“纸上谈兵”。
而这里的关键是:地震波的表现,如果只是两个物体之间的碰触,断裂所产生的冲击力不为两种震波力,同时,它具有单向性,最主要的是:这种活动发生于地内,不是地表,在地表上可以借助大气传播,由于大气是可被运动的,由此才会产生激波,而在地内则为物质零距离接触的临界密度,所以某地点上产生的碰撞力在没有物质运动传媒作用协助下,只是一股单向冲击力,不能形成圆周外扩张的激波,所以该种表现即使发生,则不能产生横向波的震动。
地震的产生由于可以产生两种地震波,那么我们只能寻找可以同时产生两种震波的震源体,而这种震源体应该为能源,任何能源在被引燃时都可以发生爆炸并同时有两种扩张活动发生,一是热能量的圆周外扩张运动,一种为能质 解体随能量的运动。
这种活动发生在地下时,由于能量可以进出任何粒子的体内外,因此地壳岩石层粒子虽然都为零距离接触的临界密度,却不影响强大能量的运动及运动形态也因此,圆周外扩张的运动能量即可到达地表,并可以继续保持原形态,使大地因此会上下颠簸,即每一次激波层的冲击运动造成的上运动,两个激波层之间为间歇的恢复原貌的下运动。
而爆炸中的碎解物质则为粒子不是量子,包括原子解体中的电子,与内核高能粒子体,因此他们事实上由于“不相 ”的与岩石互相关系,所以不能与能量通行,即能量就可以由岩石传递,这些物质粒子则被阻挡住,唯一的表现就是努力的膨胀,使地裂隙产生,顺地裂隙外放,因此这种辐射体就会对地裂隙扩张,导致地裂隙两边地块的双向外移,可是这种能量为“不均匀外辐射的”,因此,地裂隙双向外移也是不断发生的,由此导致地块表面为左右摇摆的。
而能源根据两大种类,一种为不化能源,它包括石油与煤等,一种为气体能源,它包括天然气煤气(瓦斯)沼气等。还包括纯原子分子气体,而这些能源体则都可以存留于岩石体中或地幔中(地幔中应为纯原子分子气体)。
最重要的是,这两种能源存在于地下时,能够引发它们发生激烈爆发的只有气体,石油与煤则不会发生爆发,据此,我们可以断定,地震源体应该为气体能源。
可是它们同样的不会“自燃”的,否则我们得不到天然气的使用。因此,这里的问题是:能够引发他们爆发的“引火源是什么。
而根据我们的研究,地下熔岩流层是地球内磁场磁力线的通道,而磁力线上的电流在与金属质子流相遇相撞击时,根据质子对撞机实验表明,是可以使电子碎解的,由此产生辐射源,上面则会承载了一定质量的,磁力线电能,它们为双向内外辐射的,因此这种辐射流在遇到气体层时,电子与原子相撞,必然导致原子爆发使爆炸发生使地震发生。
这里的问题是:一、这种活动一般的只发生于地下因此熔岩流相交汇的地点上及附近,只有这时单向地下运动的磁力线才会与相对向上的金属质子流相遇相撞,所以这时需要能源的存在,活动有发生于能源之处,使地震发生。二、是磁力线的质量是随太阳活动强弱而变化的,而磁力线一旦质量变化则会发生位置的移动,同时,地下熔岩流相交汇的力点带是南北回归的,因此,地震活动的发生地点则也为南北回归异动表现的,同时又是横向位移的,与太阳活动密切相关,并受能源地点的条件约束。
即:地震的发生,其震源必须存在,又在此时该地点处能够发生地下磁力线与熔岩流金属质子流相遇相撞时才会产生“引发源辐射”导致地震发生。
引发源的发生又受两种活动约束,一种为太阳活动一种为地质活动,即:熔岩流交汇力点带形成的地应力导致的地质活动,其中包括火山活动。
而事实上则吻合以上理论分析,如唐山大地震,我们已知那里为煤矿产地,一是盛产瓦斯煤气,能够产生煤气积蓄地点,所以一旦引发,地震必然发生,如四川生产天然气,所以具有使地震发生的能源基础。
所以,地震的发生,主要的是为地下能源作为震源被引发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