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6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须知

| 2015-07-07 15:16:38
摘要:北京城6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须知

     西城区2014年幼升小非京籍办理“五证”审核要求

    西城区公布了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五证审核标准。在西城区无论购房还是租房,6年内只能协调购(租)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这一政策更加体现了2014年幼升小对非京籍审查标准的严格。
    西城区首次在文件中写明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学校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每个租房地址也只能协调租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
    一、暂住证
    1、父母双方持有西城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来京时间”原则上须在同一地址半年以上(来京时间在2014年3月1日之前)。
    4、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学校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
    2、申请人在西城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和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每个出租地址6年内学校只能协调租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其中:租住单位公房的,出示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证明无效。
    3、实际组所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交税情况证明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在市场(经营蔬菜、服装、海鲜等),应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此证明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3、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五、全家户口簿
    1、孩子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一致。
    2、如果超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及原因(加盖公章)。
    (2)提交《201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请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教办领取。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证明上有经手人、规定办公电话等信息。
    4、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出示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独生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6、必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京,而不是随其他亲属来京。(据西城区教委)
    东城区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流程
    东城区公布了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流程,在东城区借读的非京籍幼升小儿童家长需有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且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
    东城区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流程及工作时间。
    一、2014年5月1日-5月31日
    请登录(http://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请家长认真填写网上需填写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2014年5月21日—6月13日
    携带以下材料及网上注册的登记号,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
    1.父母双方在东城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在东城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东城区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入学儿童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5.孩子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持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和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开具的证明规定时间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登记,2014年7月上旬到暂住地街道办事或上网查看分配结果。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和平里中街37号
    网址:http://www.dcks.org/(据东城区教委)
    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非京籍学生入学顺序
    朝阳区公布了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入学顺序。持相关证明且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属于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内为第一顺序。在朝阳区幼升小的非京籍家长可参考以下信息。
    2014年朝阳区第一次公布了幼升小入学录取顺序,以下是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入学顺序。
    一、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关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属于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内。
    二、父或母为北京市朝阳区户籍的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持由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的“关于本辖区内无户口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及出生证明,其父或母户口在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内,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同时属于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内。
    三、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已开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证明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购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所购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属于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内。
    四、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已开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证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证所在地属于学区服务片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同时属于学区服务片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据朝阳区教委)
    2014年海淀区非京籍幼升小流程
    2014年严峻的入学形势迫使一些中心城区收紧了入学政策,其中包括对非京籍学生的“五证”认定增加一些细则。
    海淀区从2013年对幼升小非京籍五证审核就很严格,非京籍幼升小家长可参考以下流程。(据海淀区教委)
    201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丰台区小学入学须知
    一、入学条件
    1、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经丰台区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且信息采集成功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程序
    1、5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系统,选择“丰台区”后,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入学资格申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儿童及父母双方信息。
    2、5月12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见各街乡镇安排)适龄儿童父母持证明证件材料,到丰台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待街乡镇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4、6月21—22日,适龄儿童由父或母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和《信息采集表》(具体时间及要求于6月初见学校通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在具备接收能力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办理相关手续。如所联系学校已不具备接收能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其它学校联系就读。
    5、符合条件却未联系到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由丰台教委相关部门协调安排。
    三、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至少一方在丰台区务工。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全家户口簿、父(或母)的二代身份证及证明适龄儿童与暂住证持有人关系的其它材料。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暂住证(有效期内,且“有效期限”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5、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使用我区提供的统一规范文本)。
    四、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0日前完成入学资格网上申请、资格审核,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联系就读。
    2、为保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儿童父母如有“北京市完税证明”、“北京市社保证明”、近一年的丰台区“暂住证”,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供。
    3、外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持全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每周四下午2:00-4:00)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再进行信息采集。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据丰台区教委)
    2014年石景山区非京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实施细则
    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
    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2014年需要在本市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录入信息,并于5月15日至5月31日持本人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方为有效信息。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可以选择专门接收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蓝天第一学校、玉泉路小学、麻峪小学或民办学校就读,也可自行联系学校。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在我区合法居住的外省市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借读,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学籍管理的要求,努力解决好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石景山区公布了2014年非京籍幼升小适龄儿童办理五证的详细审核标准,标准中有详细的五证办理要求和需提供的证件。石景山区非京籍幼升小适龄儿童家长应按照此要求办理五证。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有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应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3.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非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4.在京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为效。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父母双方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单亲家庭有一方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即可。(据石景山区教委)

上一篇:朝阳“无片生”教委将统筹分配 两种方式入学

下一篇:幼升小北京140所普通小学成为“体美特色校”

热门推荐
全国咨询热线:400-688-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