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志”

孔子礼仪夏令营 | 2014-12-19
摘要:孔子强调道德意志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意志是人独特的能力,是个体成德的关键。任何人不管其社会地位如何,凭借自身的积极努力,持之以恒,就能实现“仁”的目标。

     孔子礼仪文化夏令营介绍,孔子的道德意志观采取了与西方学者不同的概念范畴、阐释方式和实践模式,而显其特色。研究孔子的道德意志观,汲取其积极的思想理论资源,有利于遏制当代社会人因道德意志脆弱而产生的道德失范现象。
    孔子表述道德意志的主要范畴是“志”,并以“弘”、“毅”、“笃”、“勇”、“恒”等范畴来阐释种种具体的道德意志品质。“匹夫不可夺志”(《论语·子罕》)之“志”指的就是人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与不可剥夺的意志;“志于仁”、“志于道”,强调做人应以“求仁”、“闻道”、“行道”为志; “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即把立志作为学习和道德修养的起点。后儒陈淳解释“志”为“心之所之。之犹向也,谓心之正面全向那里去”,“一直去求讨要,必得这个物事,便是志”(《北溪字义·志》)孔子认为道德意志的源泉和动力在于理想目标的高远,即“仁”的道义追求。“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弘”指的是志向目标的远大,“毅”主要指意志的坚毅、刚强。“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论语·子张》)此处的“弘”与“笃”亦指目标的远大与坚定。孔子在论“三达德”之“勇”时,强调儒者之勇的三大标准:发乎仁,适乎礼,止乎义,尤其强调“仁”对“勇”的主向和控制。“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勇的源泉在于仁,无仁之勇不是真正的勇,还有可能变成一种恶。“勇而无礼则乱”《论语·泰伯》,“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
    孔子的“志”是由“仁爱之心”发出的意志,具有仁的品性,强调意志对道义的坚守及对情感、欲望和利益的控制,开启了儒家德性主义的源头,对后儒有直接影响。孟子的“志”是由“四善端”导引而决定的,是求善的意志;朱熹所言的道德意志是体用性情及其所发,是为善的意志;王阳明所说的道德意志是“良知”及其所发,是为善去恶的意志。即使在主张人性恶的荀子那里,道德意志也是一种除恶、排恶的意志,实质上也是一种求善的意志,只不过与孟子性善论殊途同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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